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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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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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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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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售居屋不接受回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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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

     房屋委员会明年起出售16,641个剩余居屋单位,每年分两期推售,每期约2,000 - 3,000个单位,售价约按市值7成计算。

 

     剩余单位供公屋租户及合资格的私人楼宇住户购买,两者比例为4比1。

 

     与以往安排不同,房委会不接纳任何回购申请,也不向买家提供按揭还款补助金。

 

     拟出售的单位,包括5,509个位于居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屋苑的回购单位、位于已出售部分单位的居屋屋苑内6,082个未售出的单位、位于九龙东油美苑第3期、琼轩苑和港岛东东涛苑3个未发售的居屋发展项目的3,040个单位,以及九龙东嘉峰台的2,010个单位。

 

     主要居屋屋苑的出售时间表已上载这里

 

售价约为市值七成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吴水丽表示,剩余单位供公屋租户(绿表申请者)及合资格的私人楼宇住户(白表申请人)购买,两者比例为4比1;但将视乎销售情况而灵活调拨。

 

     合资格的家庭住户较1人住户优先选楼,而只有受房委会清拆计划影响的绿表申请者,才可获优先选楼。

 

     吴水丽指出,订价主要考虑是销售对象的负担能力,即按揭还款与入息比例不超过4成,以及5成单位的价格在销售对象的负担能力以内,并继续依循以往的一般指引,售价大约按市值7成计算。

 

     与以往安排不同,房委会不会接纳任何回购申请,也不向买家提供按揭还款补助金。

 

不接纳回购减负担

 

     不过,房委会继续为银行及其他认可财务机构批予购买居屋的贷款提供按揭贷款保证。

 

     吴水丽说,不接纳任何回购申请,房委会便毋须再行处理回购的单位。

 

     吴水丽说:「这样便可在居屋剩余单位全部售出后,彻底解决以往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可免除房委会购回和持有单位的财政负担。」

 

单位状况相当良好

 

     他强调,鼓励市民自置居所已不再是房委会的工作目标;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可负担的租住房屋,较提供按揭还款补助鼓励某些类别人士购买居屋更为恰当。

 

     吴水丽指出,持续进行的状况勘察显示,大部分单位的状况相当良好及可接受。不过,房委会将为所有单位进行售前修缮和维修保养工程,确保每个单位的质素都达到合理水平。

 

     房委会将为未售出的单位提供1年楼宇设施保养期,由个别单位的转让契据日期起计,但不包括回购单位。

 

     吴水丽说∶「这是因为所有回购单位均是以『现状』出售的,而买家在选楼期间已获安排察看回购单位的实际状况。」

 

停建居屋政策不变

 

     房委会继续提供10年楼宇结构安全保证,天水围的屋苑保证年期为20年,由楼宇落成日期起计。

 

     至于28幢未发售的大厦,该10年的楼宇结构安全保证,以每幢大厦首个推售期的首个选楼日起计。

 

     今天通过的出售时间表及安排,符合3个主要指导原则;即由2007年起,尽快推售所有剩余单位,彻底解决居屋遗留下来的问题;保障房委会的利益;以及尽量减少对私人住宅市场的影响。

 

     吴水丽重申,无限期停止兴建及出售居屋的政策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