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修订《2005年防止传染病蔓延(修订)规例》,把所有有关应用于沙士的边境控制措施,扩至H5、H7及H9甲型流行性感冒。
修订有助�生署署长在有需要时,实施为遏止禽流感扩散而制订的边境管制措施,以便更有效地遏止跨境禽流感传播;并同时应付可能由甲型流行性感冒及禽流感所引发的流感大爆发。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新规例也有助获署长授权的人员,为抵港或离港人士量度体温及进行身体检验,以确定他们是否相当可能感染该疾病。
新规例本周五(11月25日)刊宪后随即生效,赋权�生主任禁止可能被该等疾病感染的人士离开香港。
某些公职人员及获授权的人员,也获赋权载停或扣留任何寻求在违反该指示的情况下离港的人士。
�福局强调,当局在规例下寻求额外权力,加强防止禽流感传入香港、在香港蔓延及从香港向外传播,但会确保合理地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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