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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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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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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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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正�公屋户扣满分须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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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房屋署就独立上诉委员会作出的裁决,通知慈云山慈正�1名依「屋�清洁扣分制」被扣17分的公屋居民,他及其家人必须迁出其公屋单位。

 

     这是第4宗依扣分制被扣超过16分或以上的个案,也是第2名遭饬令迁出的公屋居民。

 

     房屋署副署长刘启雄今天表示,将于1个月内执行驱逐令;若住户及其家庭无家可归,可安排他们入住临时收容中心。

 

     该名慈正�居民2003年8月,在公众地方吐痰被扣7分,随后1年因弃置杂物阻塞走廊,妨碍清洁工作,被扣5分,以及因在单位内堆积大量垃圾或废物,产生难闻气味,造成�生滋扰,再被扣5分。

 

     房屋委员会遂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约。他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在10月28日聆讯后,确认房委会发出的迁出通知书。

 

     截至11月初,被扣分个案共有4,092宗,因重覆再犯而被扣累积至10 - 15分的则有67户。

 

    「抛垃圾」和「吐痰」仍是最多犯的违例事项,因而被扣分的个案,分别有6,566宗及1,208宗。

 

     刘启雄说:「这清楚显示屋�清洁扣分制起了阻吓作用。」鉴于邻近国家及地区近期爆发禽流感,他呼吁公屋居民注重屋�的环境�生。

 

     屋�清洁扣分制于2003年8月推出;连同今天的个案在内,至今已有4宗依屋�清洁扣分制被扣超过16分或以上的个案。

 

     首两宗个案在上诉聆讯后获得宽免,住户及其家人于限期内再没有触犯清洁扣分制的任何违例事项,其迁出通知书便告无效。第3宗个案的住户则已交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