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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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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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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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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为合资格人士注射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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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

     为预备冬季流行性感冒高峰期的来临,医院管理局配合政府的流感疫苗注射计划,公立门诊诊所将于周一(11月7日)开始至年底为符合资格人士注射流感疫苗。

 

     由有关部门转介的家禽从业员及从事屠宰家禽工作的人士亦可于11月7日起到特定的23间普通科门诊诊所接受流感疫苗注射。

 

     符合资格人士包括下列在公立门诊治疗的病人:

 

•长期病患或需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儿科病人;

 

•65岁或以上有长期病患,及在公立门诊覆诊者;

 

•任何年龄的长期病患者;

 

•下列领取综援人士:65岁或以上长者;6 至23个月大幼儿;妊娠第2或第3期并且在产科诊所覆诊的孕妇。

 

     流感的高峰期大约在每年1 - 3月出现,疫苗会在注射后两周内产生效力,并能维持约1年。因此,注射的最佳时候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间。

 

     为注射计划安排得更有效率,医管局呼吁专科及普通科门诊长期覆诊及符合上述资格的病人,如他们的覆诊日期原订于11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以按原定覆诊日期到诊所接受注射。

 

     如覆诊日期在上述日期以外,则可以在上述期间到所属诊所或致电所属诊所安排注射疫苗。

 

     符合资格及欲接受注射的人士请带备有效文件,包括身份证、医管局门诊覆诊证明、综援证或政府发出的防疫注射特许证明,前往所属的普通科或专科诊所,经医护人员评估身体状况适合注射后,然后接受注射。

 

     一如以往,医管局已于11月7日开始,安排为公立医院长期住院病人,包括:疗养病人、老龄精神科病人、智障病人、精神科住院病人、患慢性疾病住院病人、需要长期接受阿司匹林药物治疗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病童注射预防流感疫苗。由10月底开始,医管局亦开始为自愿的员工注射预防流感疫苗。

 

     疫苗注射十分安全,除注射处可能出现轻微肿痛外,一般并无其他副作用。少数人会在注射后6 - 12小时出现发烧、身体疲倦、筋骨肌肉疼痛等征状,这些征状通常会在两天内自动减退。

 

     只有极小部分人士不适宜接受流感疫苗注射。欲注射人士如果曾对鸡蛋或流感疫苗产生严重过敏;或曾出现吉-巴氏综合症 [Guillain-Barre Syndrome (GBS)],应先向医生或护士了解清楚。

 

     市民在预约注射疫苗的时间如果出现感冒病征、发烧或严重不适,应待康复后才接受注射。专科及普通科门诊病人可以向所属诊所查询,也可以在办公时间内致电医管局热线2300 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