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表示,过去1年合共收回接近5,400个公屋单位,其中520个单位是因为长期丢空而被中止租约。该署强调,会致力打滥用公屋资源。
对于中央政策组今天发表的调查报告中,指在港有常设居所的短暂留港居民中,约有21,000多人居住在公营出租房屋,房屋署强调,这只占整体出租公屋居民1%。
该署指出,公屋租约订明户主及所登记之家属成员,须经常持续居住于所编配的单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