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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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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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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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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公屋居民因扣分制�令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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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房屋署就独立上诉委员会作出裁决,通知1名在屋�清洁扣分制下被扣满17分的公屋居民,必须迁出其公屋单位。

 

     房屋署副署长刘启雄表示,扣分制对屡犯者已起阻吓作用。截至8月底,共有3,913户被扣分,其中114户,即不足3%为重覆再犯。

 

     该名居民去年因高空掷物被扣7分,两次乱抛垃圾每次被扣5分,在两年内被扣超过16分,房屋委员会遂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约。

 

安排入住收容中心

 

     他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获安排在9月8日进行上诉聆讯;聆讯后,上诉委员会确认房屋委员会发出的迁出通知书。

 

     刘启雄表示,如该名居民拒绝自行迁出,房屋署便在1个月内执行驱逐令;同时,将为受影响的住户及其家庭,安排入住临时收容中心。

 

     房署已把个案转介社会福利署,以提供适当协助;若该居民符合资格,可申请入住新界区的中转房屋。

 

至今四人被扣满分

 

     该名居民是第3宗被扣超过16分的个案。目前已有4名公屋居民依屋�清洁扣分制被扣超过16分,而被终止租约。

 

     首两宗个案在上诉聆讯后获得宽免,有关住户及其家人,在限期内再没有触犯清洁扣分制的任何违例事项,其迁出通知书便告无效。

 

     第4宗个案的住户已提出上诉,现正等候聆讯安排。

 

     屋�清洁扣分制在2003年8月推出,旨在透过严厉和果断的措施,提升公共屋�及中转房屋居民的环境清洁意识,以改善屋�的�生环境。

 

     住户有损公众�生的不当行为可被扣分,在两年内被扣的有效分数累积至16分,有关公屋租约将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