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自去年12月中实施《进口和售卖供人食用的活海鱼作业守则》后,业界向食物环境衞生署申报进口香港的珊瑚鱼的宗數虽有增加,但仍未令人满意。
政府统计处的數据显示,估计向食环署申报的进口珊瑚鱼數量,只占同期进口香港的活珊瑚鱼总數约6%。
由于业界对自愿遵从的作业守则的反应欠理想,衞福局建议,采取强制性制度,规定鱼商必须在本港卸运珊瑚鱼货前申領进口许可证,并申报每批进口活珊瑚鱼的來源地、數量、品种、大小和分销渠道等资料。
鱼商须保存进口许可证
所有鱼商,包括入口商、批发商及零售商,均需保存有关进口许可证的正╱副本。有关当局将进行抽查,确保每宗鱼货交易记錄均附有相关的进口许可证正╱副本。
鱼商也须妥为保存珊瑚鱼的來源和分销记錄,以便在发生雪卡毒食物中毒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当局将划定地点作为鱼货卸运点,供渔商进口和分销活珊瑚鱼,以便一旦发生因进食含雪卡毒素鱼類而中毒的事故时,能追查鱼货的來源和零售点。
假若发生雪卡毒中毒事故,鱼商须销毁同批怀疑含有雪卡毒素的海鱼。
上半年105人中雪卡毒
根据衞生署的资料,今年首6个月,香港共有33宗怀疑因进食含雪卡毒素鱼類而中毒的个案,105人受影响。
在这些怀疑个案中,很多有关供应和分销的记錄均不完整,因而难以在供应的过程中追查海鱼的來源,只有依赖鱼商的口头资料來追查有问题海鱼的进口商和分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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