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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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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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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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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有既定指引确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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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强调,若在公众游泳池发现排泄物,署方有既定的指引处理,以便迅速采取行动,确保公众泳池�生。

 

     根据指引,当发现池水中有排泄物,管理泳池职员便即时撤离泳池的泳客,清除排泄物,随即增加池水中的氯气的含量,消毒洁净池水。机房的过滤系统则继续运作,过滤及消毒池水。

 

     当池水中的剩余氯气量回复日常水平之后,该泳池便重新开放给泳客使用。

 

     康文署表示,指引是谘询�生署意见后编订的,并由管理公众游泳池督导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确认。

 

四月以来录两宗报告

 

     九龙公园游泳池今年4月泳季开始以来,共有两宗发现池水有粪便的记录。泳池职员均迅速按照既定的指引和程序即时处理,并妥善纪录。

 

       就传媒报道,6月6日在九龙公园游泳池报称发现池水有粪便,康文署表示,该日上午约6时55分,1名女泳客向当值救生员报称在1号室外嬉水池发现粪便。该名救生员随后向泳池主管报告有关事件。

 

     泳池主管与高级救生员随即前往该泳池视察,但没有发现粪便。职员曾询问池中的泳客,他们均表示没有在池水中发现粪便。

 

     泳池管理当局约见6月6日在该泳池当值的救生员,但他们表示,当日没有在池水中见到粪便。

 

吁泳客合作保持�生

 

     九龙公园游泳池池面范围均有洗手间设备,并有显眼的指示牌,泳客在有需要时请使用洗手间。

 

     康文署呼吁泳客应与合作,共同保持公众游泳池的�生;并鼓励泳客到泳池池面畅泳前,应先使用洗手间。

 

     公众泳池是公共的设施,保持泳池清洁�生,对所有使用人士均有益处。如泳客感到不适,请勿前往游泳。

 

     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公众泳池规例」,任何人令公众游泳变得污浊或将其污染,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