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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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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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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印尼美颜霜疑致水银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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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署接获1宗怀疑中水银毒的报告,并呼吁已购买名为「�晶日用美白+抗UV青春素」及「�晶夜用袪斑+抗过敏青春素」美颜霜的市民,立即停用该些产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生署热线2575 1221,听取有关的健康资讯。

 

     �生署今天表示,接获1宗涉及32岁女子怀疑中水银毒的报告,该女子声称过去10个月,曾使用这两种从印尼带回港的美颜霜。

 

     她4月中因其他疾病到东区尤德医院求医,化验结果显示其血液的水银含量偏高。

 

     政府化验所的测试结果显示,这两种美颜霜水银成分别为百万分之8,900及11,000。根据中国国家标准的化妆品�生标准,化妆品中水银含量不能超过百万分之1。

 

     水银中毒可影响神经系统,征状包括手震、视力或听力下降、记忆力衰退、焦躁及失眠。

 

     水银可损害肾脏,引致水肿,尤以足踝和腿部为然。水银也可经由母体传给胎儿,引致胎儿脑部发育受损。

 

     由于水银可循尿液及粪便逐渐排出体外,在最近6个月或以前已没有使用该美颜霜的人士,体内的水银水平应不会升高。

 

     海关已巡查本地商店,未有发现该些美颜霜,相信产品没有在香港出售。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对不安全消费品有任何疑问或作出投诉,可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1楼,海关消费者权益保障及检控事务科,或致电海关热线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