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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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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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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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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售「特敏福」可判罚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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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

     �生署指出,抗流感药物「特敏福(Tamiflu)」必须由医生处方及在药剂师监督下,才可配发;不适当使用这药物,可能导致抗药性。

 

     市民在服用这药物前,应先谘询医生意见;若发现药房有任何不当行为,可致电2572 2068向�生署报告。

 

     对于有报道指本港有药房在不需要顾客出示医生处方的情况下,直接售卖「特敏福」,�生署表示十分关注。

 

    「特敏福」是《药剂业及毒药规例》附表3的药物,必须经由医生处方,并在药剂师监督下才可配发。该药是目前少数有效治疗流感的药物之一,但若不适当使用,可能造成抗药性。

 

     �生署已去信所有获准出售「特敏福」的销售商及有关商会,呼吁他们严格遵守有关法例。

 

     �生署将加强巡查药房,任何人士违反有关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