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41216tc05005
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
2004年12月16日
*
*
社福
*

社署提供综援儿童眼镜补助

*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将为个别未能为子女支付眼镜费用的综援家庭,提供不超过500元的额外援助,使所有有需要的儿童,均能配戴眼镜。

 

     有困难的综援家庭,可向社会保障办事处提出;如学校发现经济有困难的儿童需要配戴眼镜,也可主动接触社会福利署。

 

     周一岳今天致函立法会研究有关贫穷事宜小组委员会时指出,目前综援金额可满足大部分受助家庭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包括为子女支付眼镜费用。

 

社署可以酌情处理

 

     不过,他认为,个别家庭未能为子女支付眼镜费用,应尽量提供额外援助。

 

     社署署长将按每个受助家庭的实际情况,考虑在综援制度下行使其酌情权,予以协助,使所有有需要的儿童都可以配戴眼镜。

 

     现在综援计划已特别照顾儿童的需要,包括高于健全成人的标准金额及与就学开支有关的特别津贴,如学费、膳食、交通及考试津贴。

 

安排符合儿童公约

 

     周一岳表示,去年就《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交报告,介绍综援为儿童提供的安排;并认为,目前综援计划对儿童的安排符合有关公约。

 

     就部分立法会议员最近主动募集了2,000副眼镜框,并正积极募集同样数量的镜片、眼镜盒,以及为获配眼镜的儿童安排免费验光服务,周一岳表示欢迎。

 

     周一岳说,社署已接触有关议员,以便安排有关的资源及早分配予有需要的儿童;并研究如何运用有关的社会资源,为有需要的综援儿童提供适切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