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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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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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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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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区扩至室内工作间及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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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希望在本立法年度,修例禁止在室内工作间、食肆和酒吧吸烟,并把法定禁烟地点扩至学校、大学及专上学院。

 

     周一岳今天出席立法会 「办公室全面禁烟」动议辩论时表示,世界�生组织的资料显示,每10秒便有1人死于吸烟相关的疾病。

 

     在本港,每天有16人因与吸烟有关的疾病而早逝;而每年约有6,000名市民因吸烟引致死亡。

 

     周一岳指出,从财政负担的角度来看,直接由吸烟导致的公营医疗开支,在2001 -2003年期间,平均每年接近9亿元,较1996年增加4成。

 

     他表示,正计划修例禁止在室内工作间、食肆及酒吧吸烟,但法例将设有适应期,协助有关人士或机构过渡到新机制。

 

     为了进一步防止青少年吸烟,周一岳说,计划把法定禁烟地点,扩展至学校、大学及专上学院。

 

     在修订条例下,所有幼稚园、小学、中学的室内和室外地方,以及大学和专上学院的室内地方,一律强制禁止吸烟。

 

     周一岳指出,现时青少年在校园或公众娱乐场所以外的环境仍可接收到烟草产品的宣传信息,修例建议会引进一些加强监管烟草产品销售及推广的条文,及容许烟包上的健康忠告以图片及图象方式表达。

 

     他表示,希望能在本立法年度,把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在引进新法例的同时,当局将加强控烟办公室的法定权力,并扩大其职能及编制,确保新法规能顺利执行。

 

     周一岳强调,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足够的,需要立法会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才能塑造一个真正无烟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