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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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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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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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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贝河捕鳄涉款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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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
鳄鱼落网:元朗山贝河的鳄鱼被渔护署的套索捕获后,被送往上水动物管理中心观察,最终将送往明年年底落成的香港湿地公园。

     自去年11月3日元朗山贝河发现鳄鱼,直至鳄鱼被捕获,渔农自然护理署捕鳄的支出共约30万元;其中约20万元,是聘请两名护�员在南生围24小时监察鳄鱼及捕鳄装置的费用。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今天在立法会会议上,书面答覆议员的提问时表示,由于鳄鱼属于受《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保护的濒危物种,因此,渔护署一直采用各种方法,尝试活捉在山贝河发现的鳄鱼。

 

     自去年11月3日发现鳄鱼至今,渔护署捕鳄的支出共约30万元;其中约三分之一用于设置捕兽笼、套索、土坑陷阱、围网等诱捕鳄鱼的工具,以及按番禺捕鳄专家要求,在山贝河附近搭建临时露宿设施。

 

     余额是自11月22日开始,聘请两名护�员在南生围24小时监察鳄鱼及捕鳄装置的费用。

 

     至于澳洲专家利弗及多名内地专家来港协助捕鳄的费用,分别由本港两间商业报社支付,并不涉及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