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中区填海第3期工程承建商,已向政府索偿,总额初步估计达2亿8,000万元,约占工程合约金额的7%。
孙明扬今天在立法会回覆议员李柱铭的提问时说,承建商的申索内容,主要环绕因暂停工程而产生的延误及相关支出。
拓展署已要求承建商提供详尽的资料及理据,并按照既定程序考虑及处理。
被问及会否在新海旁建成后,不准目前在海旁用地上的大厦重建或改建为高楼时,孙明扬表示,现在中环海傍的已发展项目,已纳入中区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内。
他指出,该大纲图已明确规定分区内土地的用途,和发展限制及任何新建及重建的建筑物高度限制。
他说,新成立的共建维港委员会,将就维港现有和新海傍的规划、土地用途和发展,向政府提供意见。
市民如对中区海滨长廊的设计、如何落实设计的最佳方法,以及管理事宜有任何建议,可向共建维港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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