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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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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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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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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国家体育总局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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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体育交流: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与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在北京签署两地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

     香港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签署两地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加强两地在各个体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彼此的运动水平。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与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今天在北京代表双方签署有关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两地的体育团体将依据香港《基本法》规订的「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进行交流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与民政事务局加强高层接触和互访;

 

•双方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和2009年香港东亚运动会的合作;

 

•双方就国际体育事务举行不定期会议,加强彼此沟通和协调立场;

 

•鼓励两地民间体育组织的体育交流活动;

 

•加强两地在运动科学、运动医学、运动心理学和兴奋剂检测的合作。

 

     何志平在签署仪式上表示,透过这协议,双方可进一步扩阔体育界、工商界、学术界在体育运动、体育科研、体育产业,以及体育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加速体育人才的交流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