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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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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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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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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拨款亿五设沙士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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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今天批准拨款1亿5,000万元,设立「沙士」信托基金,提供恩恤援助予「沙士」病故者家属,以及符合资格的「沙士」康复者和「沙士」疑似患者。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沙士」病故者家属将无须经入息审查,获发放特别恩恤金。详情如下:

 

•尚存配偶:20万元;

•受供养子女:每名18岁以下子女50万元,以及每名18 - 21岁正就读全日制学校子女30万元;

•受供养父母:每名受供养父母30万元;

•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家属但符合特定资格:每个家庭10万元。

 

现后遗症可获特别恩恤

 

     合资格的「沙士」康复者,如因「沙士」(包括因「沙士」所接受的药物治疗)影响引起较长远的后遗症,而可能令身体或心理出现某程度机能失调,政府将发放特别恩恤经济援助,提供短暂的支援。

 

     合资格的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如有较长远的后遗症,而可能令身体出现某程度的机能失调,政府也会提供援助。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这两类人士(即「沙士」康复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的申请,将按个别情况考虑,但必须有医生证明和有确切的经济需要。

 

申请者须主珍医生确认

 

     其中一个原则,是必须经主诊医生证实「沙士」康复者或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在有关方面出现某程度的机能失调。

 

     受助人必须由医务社会工作者评估为因感染「沙士」导致收入损失或减少,或因而支出增加。

 

     这两类人士的特别恩恤经济援助的总额上限为每名受助人50万元,援助水平会按个别个案的情况厘订。

 

涵盖三至六月沙士患者

 

     信托基金只涵盖在2003年3月至6月「沙士」在香港爆发期间,被临床诊断为感染「沙士」的香港居民。

 

     恩恤金的发放不代表政府承认任何法律责任,援助纯属特别和恩恤性质,而且会由独立的「沙士信托基金委员会」管理。

 

     「沙士信托基金委员会」的成员,将来自医护界及社福界的专业人士和病人组织代表为非官方成员,就信托基金的运作和申请的审批,向政府提出建议。

 

     骨科医生方津生将出任信托基金委员会主席。其他委员包括病人互助组织联盟主席陈萃菁、新生精神康复会行政总裁温丽友、仁济医院顾问局成员王忠秣,以及药剂业及毒药上诉审裁处成员庞爱兰。

 

     社会福利署署长邓国威出任信托基金受托人。

 

     政府同时成立「沙士信托基金上诉委员会」,让不服信托基金委员会决定的申请人提出上诉。

 

     资深律师余若海将出任上诉委员会主席。其他委员包括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方敏生及香港内科医学院院长余宇康。

 

     社会福利署已成立核心小组,配合信托基金的运作及协调为受「沙士」影响家庭进行的跟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