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 12月季度征收差饷及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需缴交差饷及地租的市民,必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缴交。
迟交款额会被加征5%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6个月仍未缴交,将再被加征10%的附加费。
缴纳人可利用银行自动转帐、缴费聆、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互联网缴交差饷及地租,或将支票或本票邮寄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邮政信箱28000号库务署署长收,或前往邮政局(流动邮政局除外)缴交。
查询各区邮政局地址及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香港邮政网页。
如果仍未收到通知书,缴纳人应携同以往任何一季的通知书,前往下列任何一间邮政局补领通知书补发本,以便缴交款项: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2号邮政总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楼告士打道邮政局;
.九龙油麻地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地下九龙中央邮政局;
.九龙尖沙咀中间道10号国际电信大厦地下及1楼尖沙咀邮政局。
如果没有以往的通知书,缴纳人可致电2152 2152或传真2152 0113查询。缴纳人亦可亲临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3楼差饷物业估价署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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