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30718tc05001
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
2003年7月18日
*
*
禽流感
*
输港鸡只须接种H5禽流感疫苗
*

     为了保证内地输港活鸡与本地活鸡具有同等保护水平,政府已与内地当局就输港鸡只接种H5禽流感疫苗一事达成协议。

 

     这些已接种疫苗的内地家禽可望于本年底前推出本港市场。

 

     �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曾与内地的对口出口管制当局及其他有关机构,就内地获认可H5N2疫苗的效用、安全和品质进行多次交流,最后达成协议。

 

     根据以往习惯,每批内地供港的家禽必须来自适当注册的农场,并备附有关检验检疫局发出的健康证明书。

 

     在新进口管制计划下,健康证明书必须列明的事项,包括该批家禽已接种获批准的H5禽流感疫苗,并已通过检测,证明其抗体反应理想。

 

     当家禽到达香港边境关口时,食物环境�生署将检验该批家禽,并会核查同附的�生证明书。

 

     当局将随机抽取样本,进行H5抗体测试。如一再发现某农场所供应的家禽的抗体水平欠佳,便会要求有关的检验检疫局暂时禁止该农场输出活家禽到香港,并且调查其原因。

 

     政府强调,为鸡只注射疫苗并不是控制禽流感问题的万应良方。由于H5禽流感已成为区内的风土病,只要活家禽行业仍然存在,便尚有在鸡只中爆发H5N1禽流感的风险。

 

     为求审慎起见,现行的各项措施将继续实施,务求尽量减低再次在食用家禽中爆发禽流感的风险。

 

     这些措施包括继续提高农场的生物保安水平至最佳的�生标准,防止病毒进入农场;进一步改善街市的�生环境,防止病毒孳生。

 

     零售店铺将推行每月最少两天的休市清洁日,以助终断可能存在的病毒周期。

 

     内地现已�手安排为供港活禽接种疫苗。当局将密切注意在本港销售的禽鸟是否有持续接种疫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