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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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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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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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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粤沪企业成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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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梁凤仪表示,广东省与上海当局,已分别挑选约300及100间企业作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日后香港企业及该些试点企业进行贸易,可以人民币结算;至于试点计划是否包括贸易融资,则有待内地公布。

 

     她指出,香港金融管理局已作充足准备,包括人民币清算系统测试,待内地公布具体管理办法后,系统可马上启动。

 

     梁凤仪今天(4月11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说,上海市和广东省4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计划,有助减低汇价变动带来的风险、成本;本港银行可提供人民币服务的对象,也由个人扩展到企业层面。

 

     她指出,香港2004年开展人民币业务时,主要集中个人层面,2007年则可以人民币购买人民币债券;现时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标志�本港人民币业务另1个新的发展阶段。

 

     金管局一向十分重视有关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监管工作,并已累积了4、5年的监察经验,与内地监管当局也有紧密合作;当内地推出新安排后,金管局会发出相应的新指引。

 

     她认为,人民币有潜力成为国际结算货币及储备货币,但需走漫长的路;至于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她强调,该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当局没有考虑取消联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