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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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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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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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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研设冷静考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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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证监会探讨应否设立「冷静考虑期」,容许投资者在该段期间内,无条件取消合约;并研究有关建议对不同投资产品的可行性及利弊。

 

     陈家强今天(11月5日)书面回覆立法会议员何钟泰的提问时说,十分重视保障和教育投资者;由2006年10月至今年9月,证监会共制作12集教育投资者的电视节目,以及播放108个电台环节。

 

     证监会在2008 - 09财政年度,增加投资者教育的拨款,并积极考虑再增拨额外资源。

 

     陈家强重申,鉴于雷曼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财政司司长已要求证监会在今年年底前提交报告,总结事件的经验及提出改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