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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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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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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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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内幕交易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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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怡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证券2003年6月的交易,以及涉案人士在2003年7月21日至8月25日期间披露有关该公司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事件的研讯完成,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已向财政司司长呈交报告书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今天(9月8日)公布,裁定孔繁伟、陈翔及蔡熔熔涉及新怡环球控股内幕交易,须向政府及证监会缴付32 - 52万元及相关利息。

 

     孔繁伟及陈翔不得担任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清盘人,或担任该等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为期12个月。

 

     审裁处同时裁定,余健龄、李文化及Info Fortune Holdings Limited明知或罔顾后果地披露、授权披露或牵涉入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须向政府及证监会缴付28 - 795万元及相关利息。

 

     报告书同时建议香港会计师公会对孔繁伟、陈翔及余健龄采取纪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