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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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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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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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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盈须向广管局报告结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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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

     广播事务管理局表示,经调查后,认为根据所得的资料及法律意见,电讯盈科媒体没有违反《广播条例》对跨媒体拥有权限制的规定。

 

     不过,广管局认为,电讯盈科和电盈媒体日后若有任何与其运作有关的结构及组织关系的改变,以及与电盈有关的信托事宜如有任何变动,均须向广管局报告。

 

     广管局今天(5月2日)表示,早前就与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电讯盈科媒体和《信报》相关人士,是否遵守《广播条例》跨媒体拥有权的条文,进行调查。

 

     广管局在4月22日的会议上,考虑有关的调查结果后,认为根据所得的资料及法律意见,电盈媒体没有违反条例对跨媒体拥有权限制的规定。

 

     不过,广管局认为,应加强防范措施,确保日后不会出现任何引起对跨媒体拥有权关注的情况。

 

     电盈和电盈媒体已承诺,日后若有任何与其运作有关的结构及组织关系的改变,以及与电盈有关的信托事宜如有任何变动,均须向广管局报告。

 

     2006年8月,有报道指李泽楷购入《信报》的股权,李泽楷同年年底发表的公开声明,也使人关注到跨媒体拥有权的问题。

 

     广管局去年1月5日公布展开调查。在调查期间,广管局及其律师详细审阅了由49间司和人士提交的36份意见书,包括联合发表的意见书;并审阅了电盈和电盈媒体相关董事会和委员会的会议纪录。

 

     根据调查所得的资料及法律意见,广管局认为李泽楷没有在条例的定义范围内,对电盈媒体行使控制。广管局也认为,根据所得资料,电盈媒体没有违反条例对跨媒体拥有权限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