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估计,为全港5个立法会地方选区同时举行补选,涉资约1亿5,000万元。
由于选举事务处为补选预留的拨备,不足以支付立法会5区补选的费用;如需举行补选,选举事务处会按既定程序向立法会申请拨款。
林瑞麟今天(12月16日)回覆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的提问时表示,立法会5区补选的规模,与区议会选举的规模相若。
他表示,如立法会议席出现空缺,政府有宪制责任安排补选;有关空缺并不影响立法会处理事务的权力。
假若5个立法会选区同时出缺,预计须设立超过530个票站,加上须为在囚或被拘留选民设立专用投票站,即在惩教院舍及警署多设30个票站。
故此,5区补选共需设立约560个票站,较2007年区议会选举设立多约70个票站。选举的开支与选民人数及投票站的数目成正比;因此,若2010年要安排5区补选,最终的开支可能超过1亿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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