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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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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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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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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年接任申诉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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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年接任申诉专员
委任:黎年获委任为新任申诉专员。

     行政长官根据《申诉专员条例》,委任黎年为新任申诉专员,任期5年,4月1日起生效。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天(3月9日)表示,黎年拥有超过30年的公共行政服务,以及优秀管理才能;相信定能带领申诉专员公署,继续为市民提供独立和公正的申诉渠道。

 

     黎年表示,获委任为下任申诉专员感到荣幸;并将根据《申诉专员条例》赋予的权力,竭尽所能为公众服务,以独立及公平的态度就公众关注的事宜进行调查。

 

     他期待与申诉专员公署人员合作,共同确保公署继续作为处理市民投诉公营机构行政失当的最重要渠道。

 

     行政长官对即将卸任的戴婉莹在出任申诉专员期间的优秀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愿她在未来日子顺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