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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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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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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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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表选民须核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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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总署今天(3月6日)表示,将根据2008年村代表选举正式选民登记册,向所有已登记的选民发出信件,请他们核对资料,从而编制2009年村代表选举临时选民登记册。

 

     为确保今年10月20日或之前公布的正式选民登记册所载的个人资料均属正确,所有更改个人资料的通知书,必须在今年9月23日或之前送达选举登记主任。

 

     根据《村代表选举条例》规定,已登记的居民代表选举选民,必须是现有乡村的居民及香港永久性居民,并在紧接申请登记为选民当日之前的3年内,一直是该村的居民。

 

     详情请致电村代表选举热线2152 1521,或浏览村代表选举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