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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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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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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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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增捐款渠道助地震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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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总署

     民政事务总署今天(5月16日)表示,市民现有更多渠道捐款帮助受地震影响的内地灾民。

 

     他们可前往18区民政事务处的20个公众谘询中心及各区邮局,以支票方式捐款外,也可把现金捐款存入�丰或中银的「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 捐款」户口,号码分别是004-502-256803-001和012-875-0-039683-3。

 

     市民在支票抬头应写上「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 捐款」。捐款100元或以上者可申请豁免税项,该署发出的收据可以用作扣税用途。

 

     市民捐款前,应与公众谘询中心职员联络,以便索取收据。

 

     市民如到邮政局捐款,或将善款直接存入�丰或中银户口,申请收据时须提供银行存款单正本或邮政局收据正本,连同填妥的收据申请表,寄回民政事务总署财政组,地址为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9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