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今天(3月28日)宣布,再度委任陈镇仁为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主席,并委任两名新成员。陈镇仁自2006年开始担任该会主席。
4名现任成员马豪辉、陈国威、张�枝及陈伟麟再获委任,黄友嘉及林淑芬则首次获获任。各人任期两年,4月1日起生效。
委员会负责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向因雇主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