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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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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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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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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诉讼基金委两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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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今天(12月6日)公布,委任李慧贤及黄梦莹为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新委员,并再度委任现任成员廖丽茵、陈健强;各人任期两年,12月6日起生效。

 

     该局感谢卸任委员郭琳广与梁烈安所作出的贡献;并相信,在新旧成员的配合下,委员会将继续使基金有效率地运作,基金的运用能符合公众的最大利益。

 

     消费者诉讼基金1994年成立,协助消费者向不法商人提出诉讼。

 

     消费者委员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基金及确定向基金寻求协助的申请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