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按科学实证呈报异常事件

2021年3月31日

卫生署回应传媒查询一宗不符合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的死亡个案,表示一直按专业和科学实证,判定临床事件是否符合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

 

该署指,根据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为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订立的准则,若有临床诊断、病理学证据等明确的医学原因能解释某些包括死亡个案的临床事件成因,医护人员可视为不符合呈报准则,因而无需当作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

 

卫生署一直密切监察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的异常事件,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指引后,加强现行恒常监测和作出主动监测,既设立药物安全监测系统,鼓励和收集医护人员及药剂业界呈报在香港使用的新冠疫苗接种异常事件报告;也与香港大学合作,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安全监测计划主动监测新冠疫苗接种关注事件。

 

在疫苗安全监测计划下,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署已建立机制,将一些不需要呈报为异常事件的死亡个案纪录提供予港大进行监测和分析,有关研究结果定期向专家委员会汇报。若港大发现不寻常的情况,会尽快通知卫生署及交予专家委员会跟进。

 

除医院管理局转介的个案外,卫生署公众殓房曾处理三宗曾接种新冠疫苗的死因裁判法庭个案,其中一名80岁女士在家中死亡,卫生署法医初步解剖后认为死者出现破裂性心肌梗塞,按医生的专业判断,死因与疫苗接种无直接关系,并不符合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

 

另外两宗个案死者为58岁男子和30岁女子,分别因遇溺和堕楼而身故,与疫苗接种无直接关系,同样不符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

 

三宗个案均交予疫苗安全监测计划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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