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市禁堂食规定增两豁免类别

2020年7月16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简报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政府加强防疫措施,规定食肆在特定时段不准堂食。因应业界实际需要,政府宣布在相关规例下新增两个豁免类别,分别为不对外开放的员工食堂,以及食肆内供员工用膳的指定范围,今晚生效。

 

政府日前宣布食肆傍晚6时至翌日清晨5时不准堂食、只可外卖。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徐德义今日在简报会上表示,政务司司长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早前已豁免了部分餐饮业务处所6时后不准堂食的限制。

 

因应业界反映指,有24小时办工或位置偏远等公司的员工外出用餐有实际困难,因而需要在员工食堂进食;而餐饮业处所员工多在工作的食肆内用餐,要在其地方用餐并不方便。考虑到这些员工的实际需要和相关处所的特殊性质,政务司司长遂作出新的豁免指示。

 

其一,工作场所内专供受雇于该处人士使用的食堂和提供予员工用膳期间的餐饮业务属豁免类别。徐德义强调,这些员工食堂需为仅供员工使用的食堂,且不向外开放;豁免不包括工厂食堂。

 

其二,食肆员工可在工作的餐饮处所内用膳,惟餐厅须在指定的员工用膳区加以适当围封和作出标示,确保用膳区和其他顾客或公众人士区域分开,不可混合。

 

此外,若餐厅另设外卖等候区,亦必须与员工用膳区清楚划分,以免违法或增加病毒感染风险。

 

徐德义又指,食肆顾客在店内指定范围等候外卖时,若有佩戴口罩且其间没有进食,并不会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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