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国安法或终身丧失参选资格
2020年7月1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记者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港区国安法》列明任何人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会丧失参选资格,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有关罪行性质非常严重,有机会被判处终身丧失参选资格。
郑若骅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港区国安法》所列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均属极为严重的犯罪情况。
她说,有关法例虽无订明干犯此等罪行丧失参选资格的期限,但应有机会视为终身。
郑若骅表示,《港区国安法》弥补香港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缺失,在香港建立健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是「一国两制」的重要里程碑。
她又说,律政司设立专门检控部门处理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已准备就绪,稍后会公布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