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反对5月1日公众集会游行

2020年4月24日

警方接获一个团体通知拟于5月1日在港岛区举行两个公众集会和一个公众游行。经风险评估后,警方禁止上述公众集会和反对上述公众游行。

 

警方指,有关公众集会和游行属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动,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不单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和其他市民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风险,也会对市民大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他人的权利。

 

警方表示,有需要为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根据《公安条例》禁止上述活动。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如属未经批准集结,参与者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五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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