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为抗疫禁四人以上聚集

2020年3月27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记者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需以更严厉手段减少甚至阻止人多聚集的活动,会修例禁止多于四人在公众地方聚集。措施3月29日零时生效,暂为期14日。

 

林郑月娥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本周一她建议修例暂停食肆、酒吧、会社售卖和供应酒类饮品,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有见社会认为单靠禁止饮酒和卖酒并非对症下药的方法,而应处理人群聚集、聚会和聚餐,行政会议今日下午召开特别会议,通过在《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新增两条规例,以禁止群组聚集,以及管制餐饮、处所营运,有效期14日,如有需要,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再作指示延长,每次指示有效期不会多于14日。

 

针对群组聚集,多于四人聚集即属违法,但因日常生活和城市运作有很多情况需聚集多于四人,规例提供一系列共12项豁免

 

她举例指,丧礼、婚礼、在工作间工作、履行政府职能、法庭、立法会和区议会程序等法定机构工作和会议可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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