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携手 齐心抗疫

2020年2月17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政府公布了多项防控疫情措施,其中一项是基于公共卫生紧急事态(香港法例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决定由2月8日凌晨起,所有从内地入境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及所有旅客),必须接受强制检疫14日。若抵港前14日内曾到内地,也须要强制检疫。任何违反检疫令的人,一经定罪,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25,000元。政府希望这项新安排有助进一步压缩香港和内地的跨境人流,将疫情传入香港的风险减至最低。

 

对于违反检疫令的个案,卫生署会搜集证据,然后提交律政司考虑是否作出检控,律政司的检控人员会一如既往,按证据和适用法律以及《检控守则》来处理,若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律政司便会提出起诉。

 

为减少社会接触以防止病毒传播,我们亦配合政府的特别上班安排,尽量减少需要返回办公室人员的数目,但为了处理紧急和基本的公共服务,我们安排了部分同事,包括政府律师、法律辅助人员,和提供后勤支援的同事返回办公室工作。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及民事法律科的接待处柜枱,在过去的两个多星期如常开放,让公众和法律界人士可以将法庭文件送达给我们;而民事法律科缴费处亦在部分日子提供服务,以方便市民缴交款项。开放时间可参阅我们的新闻稿

 

除了接待处柜台和缴费处继续运作外,我们亦有不同科别的同事需要在办公室处理公务,例如出席紧急法庭聆讯、处理法律文件和出席紧急会议等。为确保返回办公室工作的同事的健康得到保障,我们因应情况调配了足够人手提供与防疫相关的清洁服务。至于其他同事则透过电脑和其他通讯器材,继续在家工作,因此律政司在抗疫期间的运作大致正常。

 

司法机构已经公布了因应公共卫生的考虑,聆讯将会延期,但法庭仍会处理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因此律政司亦配合司法机构的聆讯安排,调配同事出庭工作,处理有关保释申请和判刑等案件。

 

我在此感谢各位同事在这个艰难的时刻,继续为大家服务。同时,我亦呼吁所有强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检疫14天的人,必须尽公民责任,奉公守法,严格遵守检疫令,否则有可能令疫情扩散之余,亦会面临被刑事起诉。最后,我希望广大市民与政府一同齐心协力,先由个人卫生开始,做好防控的工作,使疫情尽快结束,大家早日回复正常生活。

 

(以上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月17日在其网志发表的文章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