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底线不容超越

2019年12月2日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表示,法治底线不容超越,所有市民都要奉公守法。警方会向违法者执法,由法庭作出公正裁决。

 

江永祥今日在记者会上谈及法庭近期审结的三宗案件,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在2016年旺角骚乱案中,一名女子协助其他示威者掘砖,并向火堆投掷杂物,被裁定两项参与暴动罪名成立,上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判监46个月。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任何人都可争取其理想,包括自由和公义,但手段受法律限制。被告虽没有直接攻击警员,但掘砖行为已显示她直接帮助和鼓励其他示威者作出非法行为,其刑责与其他有份投掷砖头的暴力示威者无异。

 

另一案件在今年6月26日发生,当日有一大群人包围警察总部,其间警方拘捕一名涉嫌向警员吐口水和涂污警察总部玻璃门的43岁男子。该男子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刑事毁坏和袭警,上星期四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被判监禁十个月,并需赔偿玻璃门维修费。

 

江永祥说,裁判官清晰表示,被告行为具侮辱性和挑衅性,挑战执法部门的尊严,不能姑息。示威者明显为了瘫痪警队部分执法能力,直接冲击香港法治,意图制造混乱,因此需要判以具阻吓性的惩罚。

 

此外,在9月7日轻铁站设施遭受刑事毁坏的案件中,两名分别为15和17岁的青年涉嫌毁坏售票机、拍卡机和闭路电视镜头等。案件两周前在屯门法院审结,两人认罪,各被判向港铁公司赔偿14万元维修费,此金额仍未计算将来可能牵涉的民事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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