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网志吁珍惜法治

2019年9月22日

由6月开始,香港出现了很多游行示威,有时更不幸地演变成暴力破坏行为,警方采取了不少拘捕行动。由于拘捕人数众多,社会各界或许希望对案件的处理手法有多点了解,我藉着这个机会向大家解释律政司的角色。

 

很多人对律政司提出检控所需的时间有不同的看法,律政司是按证据和法律进行客观和专业的分析,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我们的检控工作,一直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当执法机关作出逮捕后,若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律政司会提出起诉。假若被捕者在法庭承认控罪,便会由法庭作出裁决及判刑,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相对较短。但亦有其他情况,法官于审理案件前或审理案件期间,综合所有证据后,可根据案情,包括被告的背景、行为、态度及操守、罪行的性质及严重性、以往保释的情况等,考虑让被告保释外出,被告日后仍然要继续出席聆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审讯时也可能涉及证人作供、盘问等程序,因此由起诉达致裁决和判刑的时间亦会相对较长。

 

我注意到最近有人对司法机构作出一些肆意的批评,亦漠视法庭发出的禁制令,这会对我们的法治造成严重伤害。法院秉行公义,按法律及可接纳的证据作出裁决,判词内亦会陈述裁决的理据。或许有人会不满意裁决的结果,但这并不代表司法独立出现缺陷。我作为律政司司长,是有责任确保《基本法》内订明的司法独立受到尊重,不会遭受任意的攻击或批评。社会不应该任意或不公平地作出危害司法机关公正及无私地行事的批评。

 

无论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又或者是任意攻击我们的检控决定,甚至是无理批评司法机构,这些言行都只会损害香港的法治。整个社会都应该遵守和尊重法治,而不应该只由律师、法官和政府实践。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共同承担尊重法治的责任,捍卫这个我们都珍惜的核心价值。

 

(以上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9月22日在网志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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