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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部队评议会

(由政务司司长委任)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当然主席)
  • 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1)(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2)(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3)(当然委员)
  • 保安局副秘书长(2) (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员工关系)(当然秘书)
  • 惩教署代表:
    朱远明先生
    陈展扬先生
    黄雯姬女士
    黄文贵先生
    王天伦先生
  • 香港海关代表:
    卢凯诗女士
    庄鸿裕先生
    周国威先生
    朱永健先生
    向秉龙先生
  • 消防处代表:
    张俊杰先生
    陈守仁先生
    聂元风先生
    邓伟浩先生
    王俊文先生
  • 政府飞行服务队代表:
    雷得信先生
    熊育贤先生
    罗志坚先生
    卢锦锋先生
    王培安先生
  • 入境事务处代表:
    黎伟生先生
    庄汶锋先生
    郭君佩女士
    Mr. SARAO Amarjit Singh
    邓晓欣女士

职方秘书: 电话:2810 2703
传真:2537 6937

注:职方主席由代表轮流担任。



职权范围

设立此评议会,旨在透过与评议会职方代表协商,促进作为雇主的政府与纪律部队员工的衷诚合作,以改善纪律部队员工的服务条件并为其谋求福利;提供处理申诉的机制;以及汇集评议会职方代表的经验及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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