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委员会/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
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委任)
谘询处: | 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35楼建筑署 |
- 建筑署署长(主席)
- 房屋署代表(其职级为首长级第2级)
- 建筑署副署长
- 发展局局长代表 (除非获主席事先批准,否则该代表的职级不可低于 首席助理秘书长)
秘书: | 建筑署工程技术秘书/1 (电话:2867 3577) |
列席者: | 房屋署代表 (其职级为高级专业人员) 建筑署助理署长(工料测量) |
职权范围
- (一)负责为政府工程项目审批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的遴选及委聘事宜,但不包括由部门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所负责遴选及委聘的顾问公司。
- (二)就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的遴选程序、雇用条件及薪酬,向发展局局长提供意见,并按需要建议作出修订。
- (三)公布经委员会通过的遴选及委聘程序指引。
- (四)检讨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的工作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