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投标委员会/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

工务投标委员会

(财政司司长授权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委任)


  • 建筑署副署长(主席)
  • 政府工料测量师
  • 路政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渠务署的
    一名政府工程师(轮流出任)


职权范围

  1. (一)
    考虑及决定是否接纳任何一份价值不超过2亿元的工程及建筑工程 (包括拆卸工程)以及与工程及建筑工程有关的物料供应和专门服务的投标,但不包括由部门投标委员会负责审批的投标。
  2. (二)
    考虑由地政及工务部门就不超过2亿元财政限额的投标和合约所提交的任何事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