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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委员会/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

中央投标委员会

(由财政司司长委任)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 (主席)
  • 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
  •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或其代表
  • 职级不低于副首席政府律师的法律顾问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3


职权范围

  1. (一)
    就应否接纳投标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作出建议,但由附属投标委员会及部门投标委员会处理的投标除外。
  2. (二)
    在适当情况下建议委任附属投标委员会,并规管其运作。
  3. (三)
    考虑由各附属投标委员会提交的任何事项,以及有关投标和合约的一般事项。
  4. (四)
    考虑由承办商就覆检有关以雇用非技术工人为主的政府服务合约 (建筑服务合约除外) 的投标禁制期提交的申请,以及就禁制期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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