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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及牙科诊疗常务委员会

(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委任)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 2 (当然主席)
  • 卫生署代表两位
  • 医院管理局代表一位
  • 医务卫生局代表两位
  • 高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代表六位
  • 纪律部队评议会职方代表五位
  • 第一标准薪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代表四位
  • 警察评议会职方代表三位
  • 高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秘书 (当然委员)
  • 纪律部队评议会职方秘书 (当然委员)
  • 第一标准薪级公务职评议会员方秘书 (当然委员)
  • 警察评议会职方秘书 (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服务条件)(当然委员)

当然秘书: 高级行政主任 (服务条件)1 (当然委员)
(电话:2810 3082)

职权范围

检讨为公务员提供之医疗及牙科诊疗福利是否足够,并就此事向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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