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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公务员评议会

(由政务司司长委任)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当然主席)
  • 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1) (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2) (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副秘书长(3) (当然委员)
  • 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员工关系) (当然秘书)
  • 香港海外公务员协会代表:
       翟雅琪女士
  • 香港政府华员会代表:
       利葵燕女士
       蔡冠龙先生
       何家祺先生
  • 香港高级公务员协会代表:
       彭礼辉先生
       林文贞女士
       姚勋雄先生

职方秘书: 电话:2810 2813
传真:2537 6937

注:职方主席由三个成员工会代表轮流担任三个月

职权范围

设立此评议会,旨在促进作为雇主的政府与全体公务员在影响公务员队伍的事宜上充分合作, 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及保障员工的福利;提供处理申诉的机制;以及汇集公务员代表的经验及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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