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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检审委员会


  • 建筑署助理署长 (建筑设计) (主席)
  • 政府产业署的代表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代表
  • 其他委员按需要增委


职权范围

  1. 审议及制定各类政府建筑物的面积分配及设计标准,以供参考。
  2. 对于在工务计划或基本工程储备基金医疗资助金项下兴建或在私营发展计划下按批租条件提供的部门专用楼宇,参照核准的工程界定书、客户工程设计纲要或用户要求-
    1. (甲)
      确保用户部门或工程项目倡议人所建议的面积分配列表已充分考虑善用土地因素;
    2. (乙)
      审议用户部门或工程项目倡议人所提交的面积分配列表及设施;以及
    3. (丙)
      监管面积分配列表获批准后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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