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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策略小组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 (库务)(主席)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 (库务)3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E)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W)
  • 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
  • 政府产业署署长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 规划署署长或其代表
  • 建筑署署长或其代表


职权范围

  1. (甲)
    考虑和裁决有关善用政府用地(即已拨作或预留作政府用途的政府/团体/社区用地)和在私人发展计划中加入政府用途的事宜或个案;
  2. (乙)
    就善用政府用地制订指引,并确定和推广相关计划或工程,以及监察这些计划或工程的施行;
  3. (丙)
    考虑和裁决如何恰当处理有关未能充份使用或过剩的政府物业和其所处土地在管理、作其他用途及腾出的事宜或个案;
  4. (丁)
    考虑和裁决各部门就有关善用用地的事宜或个案所提出的上诉,这类事宜或个案包括重置安排、联用发展,以及在私人发展计划中加入政府用途;以及
  5. (戊)
    考虑和决定应否准许把未充分利用政府/团体/社区用地发展潜力的工务计划工程提交工务小组委员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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