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产业工程策略小组
谘询处: | 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建筑署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 (库务)3 (主席)
- 建筑署署长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E)
- 政府产业署署长
秘书: | 建筑署总行政主任 (工程) (电话:2867 4017) |
职权范围
- (甲)透过行政程序,厘定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各类工程的分期开支及拨款分配情况。有关工程包括:
- 每项不超过300万元的小规模建筑工程;
- 每项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3,300万元的小规模建筑工程;
- 每项3,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规模建筑工程;及
- 新编配政府产业的装修工程;
- (乙)就建议在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拨款进行的小规模建筑工程,商定拨款优先次序准则;
- (丙)视乎有关情况,根据小规模建筑工程委员会或政府产业署署长的建议,审议在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拨款进行3,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万元的各项工程计划,并就应否给予批准,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 (库务)3 提出建议;
- (丁)经常检讨 (甲) 项所列各类工程的行政划分及拨款摊分情况;及
- (戊)审批建筑署署长所建议在总目703分目3004GX项下拨款进行的翻修工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