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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产业工程策略小组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 (库务)3 (主席)
  • 建筑署署长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E)
  • 政府产业署署长

职权范围

  1. (甲)
    透过行政程序,厘定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各类工程的分期开支及拨款分配情况。有关工程包括:
    1. 每项不超过300万元的小规模建筑工程;
    2. 每项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3,300万元的小规模建筑工程;
    3. 每项3,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规模建筑工程;及
    4. 新编配政府产业的装修工程;
  2. (乙)
    就建议在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拨款进行的小规模建筑工程,商定拨款优先次序准则;
  3. (丙)
    视乎有关情况,根据小规模建筑工程委员会或政府产业署署长的建议,审议在总目703分目3101GX项下拨款进行3,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万元的各项工程计划,并就应否给予批准,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 (库务)3 提出建议;
  4. (丁)
    经常检讨 (甲) 项所列各类工程的行政划分及拨款摊分情况;及
  5. (戊)
    审批建筑署署长所建议在总目703分目3004GX项下拨款进行的翻修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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