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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器谘询委员会

(由劳工处处长委任)

  • 温治平先生 (主席)
  • 叶定强先生 (当然委员)
  • 蔡宗涵工程师
  • 招嘉伦先生
  • 李耀杰工程师
  • 梁伟文工程师
  • 彭有成先生
  • 谭荣光工程师
  • 王磊工程师
  • 黄伟安博士

目的

就关于适当执行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以及有效管理压力器的事宜,向锅炉及压力容器监督(以下简称监督),即劳工处处长,提供意见。

职权范围

就以下事宜向监督提供意见:
  1. (甲)
    标准及规格
    审议各国不同的标准及工作守则,以建议监督予以认可;
  2. (乙)
    委任检验师
    1. 就委任检验师的资历及要求,向监督提供意见;
    2. 就委任检验师的撤销或暂停委任,向监督提出建议;
  3. (丙)
    认可检验机构
    1. 就根据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在香港运作的独立检验机构的批准及认可,建议有关的准则;
    2. 审核拟获批准成为认可检验机构的申请,并就批准或拒绝事宜,向监督提供意见;
  4. (丁)
    品质保证及安全标准
    1. 就与压力器的制造,操作及维修有关的措拖,向监督提供意见,以达致品质保证及操作安全的目的;
    2. 在向监督建议批准工作守则前,先行审阅工作守则的草稿;
  5. (戊)
    宣传及训练
    就宣传压力器的安全使用及合资格人员的训练,向监督提供一般的意见;
  6. (己)
    法例
    就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以及附属规例的修订建议,向监督提供意见,以更有效地管理压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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