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信托基金委员会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委任)
谘询处: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13号胡忠大厦 9 楼 901室 社会福利署 |
电话: | 2892 5562 |
- 周淑琼女士 (主席)
- 霍佩珠医生
- 何重文医生
- 孔宪正先生
- 叶兆广先生
秘书: | 社会褔利署社会工作主任 (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 (电话:2892 5656) (传真:2893 6903) |
注 : 劳工及福利局、医院管理局及社会福利署代表或按需要出席。
职权范围
根据财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FCR(2003-04)44 文件所载的职权范围 --
(一)就下列申请资格,提供意见:「沙士」病故者家属申请恩恤金的资格,以及「沙士」康复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申请援助 (包括恩恤经济援助) 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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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虑「沙士」病故者家属提出的恩恤金申请,以及「沙士」康复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 患者提出的援助金申请,包括恩恤经济援助金申请,并向信托人提出建议;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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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任何其他有关基金管理的事宜上向信托人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