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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信托基金委员会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委任)

  • 周淑琼女士 (主席)
  • 霍佩珠医生
  • 何重文医生
  • 孔宪正先生
  • 叶兆广先生

注 : 劳工及福利局、医院管理局及社会福利署代表或按需要出席。

职权范围

根据财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FCR(2003-04)44 文件所载的职权范围 -
  1. (一)
    就下列申请资格,提供意见:「沙士」病故者家属申请恩恤金的资格,以及「沙士」康复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申请援助 (包括恩恤经济援助) 的资格
  2. (二)
    考虑「沙士」病故者家属提出的恩恤金申请,以及「沙士」康复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 患者提出的援助金申请,包括恩恤经济援助金申请,并向信托人提出建议;以及
  3. (三)
    在任何其他有关基金管理的事宜上向信托人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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