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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督导委员会

  • 教育局局长或其代表 (主席)
  • 甘博文博士,B.B.S.
  • 李锦霞女士
  • 罗宝文女士
  • 吕汝汉教授,M.H.
  • 陈嘉恩博士
  • 杜家驹先生,B.B.S.,J.P.

职权范围

  1. (甲)
    就基金管理和运用的整体策略向受托人提供意见;
  2. (乙)
    就监管基金的持续运作向受托人提供意见,包括基金的奖励范围及准则,以及奖励的发放;以及
  3. (丙)
    检讨计划的成效,并就利用基金作为工具,以全面加强香港作为区域教育枢纽的吸引力这项整体策略,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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