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过渡安排处理新冠疫苗注册
政府今日刊宪订立《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引入过渡安排处理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注册事宜。
截至本月4日,全港市民共接种约1,878万剂科兴和复必泰疫苗,卫生署共接获7,883宗异常事件报告,占疫苗接种总剂量0.04%。根据最新临床及安全数据,两款疫苗的安全性与香港以外地方使用情况相若,与其他一般疫苗接种计划下提供的疫苗,例如季节性流感疫苗和婴幼儿童接种的疫苗也相近。
环顾全球,部分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的药物规管机构已逐步把新冠疫苗规管和使用常规化。就香港而言,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科兴和复必泰疫苗获认可作紧急使用;政府需要为这些认可疫苗引入过渡安排,让相关药厂有足够科学数据及临床资料时,可以申请把疫苗纳入《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的注册制度。
政府因此制定《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在过渡期间提供法律框架,将现时适用于处方、配发和施用认可疫苗人士及获政府委任的指明委员会和顾问团成员的法定民事法律责任豁免,扩展至日后在《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注册并在政府疫苗接种计划下使用的新冠疫苗。《修订规例》并会延长《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有效期一年至明年12月23日。
《修订规例》也订明施用《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注册的新冠疫苗的医生,必须收集接种者指定个人资料并向卫生署署长申报,协助政府收集全面而准确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以有效监察疫苗施用情况。
另外,政府刊宪延长《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八项规例的有效期至明年3月31日,以便适时采取合适措施遏制当前疫情及保障公众健康。
八项规例分别为《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以及《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
政府指,延长有关规例有效期不代表现行限制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相关法律框架已加入弹性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收紧、放宽或取消个别限制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