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座谈会增强社会宪法意识

2021年12月4日

配合国家宪法日,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探讨《宪法》与「一国两制」的关系,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座谈会致辞时说,《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

 

《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并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所有香港市民均有责任尊重和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核心的宪制秩序。

 

她又说,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

 

林郑月娥指出,中央根据《宪法》赋予权力,颁布及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这些都是中央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解决问题的重大举措,体现对「一国两制」初心的坚持,任何诬蔑中央这两大举措破坏「一国两制」,都是无稽之谈,都会不攻自破。

 

中联办主任骆惠宁致辞时也表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的宪制基础,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没有《宪法》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区、《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也没有香港回归时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

 

他指,维护特区宪制秩序就必须尊重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承认《宪法》在香港特区的至高地位或不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忘了香港特区的由来,也否定了「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

 

他说,《宪法》和《基本法》对「一国两制」实践起保障作用,不仅体现为正常状态的规范调适,更彰显于非常时刻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回溯「一国两制」实践历程,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每一次对宪制权力的运用,都向世人昭示一个真理:要维护香港同胞整体和根本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和稳定,就离不开《宪法》和《基本法》的保驾护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则指出,《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实践中。首先,《宪法》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制依据。其次,《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最后,《宪法》为《基本法》的适用和解释提供了根本遵循。

 

他指,在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中央对整个国家拥有主权权力和全面管治权,地方权力源自于中央授权,而中国是单一制国家,这一原则在《宪法》中充分体现。

 

他又认为,要继续依靠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为「一国两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宪制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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